乐居买房讯 近日,武汉房管局官网拟发关于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新政策。
5月10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武汉市住房租赁租金(含押金)账户监管协议(征求意见稿)》。
早在2022年3月18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武汉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针对住房租赁提出,要将住房制度和体系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
此次,武汉市房管局制定起草了《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见文末附件)及《武汉市住房租赁租金(含押金)账户监管协议(征求意见稿)》(见文末附件),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20日)。
据附件《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内容所提及,关于住房租赁事项将有一系列变化。
其中,监管账户使用范围:
监管账户用于将企业专门账户中应监管的资金(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及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一个月(不含1个月)的全部资金)纳入监管范围。
监管资金入户: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配合承租人将租金及押金缴存至企业公示的归集资金的专门账户,并在租赁平台(企业端)上传资金流水凭证。
承办银行接收租赁平台(银行端)转来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对专门账户资金进行清分。
将符合监管范围内的资金自动划扣至监管账户,按照一户一档进行监管,并与房管等部门共享企业账户资金等信息。
监管资金释放:
1、自资金监管生效次月起,且在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办银行可依据监管协议将监管账户上合同对应的租金及相关盈余部分按月划转至租赁企业归集资金的专门账户。
2、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资金监管自动解除,承办银行将合同对应的剩余资金释放给企业归集资金的专门账户。
3、经协商变更、续租或终止租赁关系的,租赁企业或承租人应将协商一致后的协议上传至租赁平台备案,银行根据协议约定办理租金、押金结算释放。
其中,租赁企业申请提前释放监管资金的,承办银行应将相关信息即时推送至承租人,经承租人同意后方可释放对应的被监管资金。
4、因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裁决书、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等生效的法律文书,
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的,承租人或者住房租赁企业将法律文书上传至市租赁平台,银行审核法律文书后,按法律文书要求执行。
5、银行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人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银行完成资金释放后,应当及时资金监管解除及释放信息反馈至租赁平台。
风险预警:
承办银行发现租赁企业连续3个工作日出现归集资金的专门账户内资金不足以划扣至监管账户情形,
应依据监管协议及时向企业注册地房管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并配合房管等部门对该企业监管资金流向进行调查。
此举将有效保障租赁住房租户的合法权益,管控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
就在此前,武汉市房管局等八部门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分别通过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向注册所在区房管部门报告开业情况和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注册登记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住房租赁企业还需上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信息,并承诺自愿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等监管。
2022年3月22日,武汉市房管局公示9家未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提醒公众交易时注意研判风险。包括武汉柠檬租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喵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小如智慧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宏达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湖北柠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京业爱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湖北集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正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奋钧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其中,武汉柠檬租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柠檬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京业爱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湖北集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正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奋钧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的企业自身风险多达数十条,公司甚至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武汉市房管局提醒,为防范风险,现向市民朋友们、各网络信息平台、武汉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风险提示,请在与上述公司进行租房交易、开展租赁经营活动时,注意研判风险,谨慎选择,避免财产损失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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