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显示,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即日起全面启动。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汉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试点定位遵循自愿参与、个人缴存、协议管理、自由退出,详情如下:
01 参与范围
①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目前已连续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缴纳时长满6个月;
③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均可自愿参与。
02 参与途径
①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I类借记卡等;
②办理方式:向武汉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旗舰店柜面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03 可享权益
①低息贷款:按规定缴存、满足贷款条件的,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②依法计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③利息补贴:按照协议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且未发生提取、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销户提取时享受利息补贴,补贴额度为账户结息额的10%。
④税收优惠: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予以扣除。
⑤积分落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纳入我市积分入户指标体系。
⑥提取自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若本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自由提取,但提取后可能会影响贷款。
04 缴存方式(一次性or自由缴存)
①一次性缴存:将资金一次性缴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自由缴存:分为自主缴存和按月扣划缴存。自主缴存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主动缴存,既可以一个月缴多次,也可以多个月缴一次;按月扣划缴存是委托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个人关联银行卡中扣划缴存金额。
05 提取方式(部分提取or销户提取)
①部分提取: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缴存方式为自由缴存的,可以部分提取灵活缴存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后将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和额度。
②销户提取: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可以提取灵缴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灵活缴存个人账户销户。缴存方式为一次性缴存的,只能办理销户提取。
06 贷款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后,如符合相关贷款条件,在武汉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普通住房的认定,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认定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机制,鼓励“长缴多贷、多缴多贷”,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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