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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再出建筑新规 将全面推广装配式智造
来源:乐居买房2022-11-25 14:15:10

 乐居买房讯 近日,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武汉将全面推广装配式建造,到2025年,基本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积极培育智能建造的产业体系,打造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8个,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示范项目30个,推动形成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全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建筑工程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该政策的实施范围涵盖武汉市重点区域(各中心城区,新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长江新区<含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江夏经济开发区)新建建筑均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其它区域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公共建筑,机场、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方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地铁隧道围护结构、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高架路桥、综合管廊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同时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1.规划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民用建筑、2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业建筑、建设项目中单独建设的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2.超过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最大适用高度(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高度60米、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最大高度100米、钢框架结构最大高度110米、钢筒体结构最大高度300米等)的建筑工程;

  3.市、区政府确定的应急救援工程和保密工程。

  对于重点工作细项、相关组织保障责任部门,该通知也进行了逐条分解和细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均在列。

  重点条款如下:

  一是对政府投资的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明确按照装配式标准建造。

  二是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十五层以上建筑,在建筑结构主体施工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四分之一以上,且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时,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

  三是支持开发企业合理确定装配式建筑项目销售价格。

  四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达到国家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商品房,在基准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1倍。

  而在此前,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已经发布了《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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