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按照现行政策,办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需要武汉市户口,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需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大学毕业生如果在武汉没有住所,则需要先租一处住所作为落户前提,落户后退租再寻租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造成多头跑和更高的租房成本。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和“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需要跑房管局和公安局两个部门,至少需要跑3次以上。
近日,洪山区行政审批局设立了“大学生服务专窗”,首创大学毕业生“落户安居一事联办”。申请人可预先挑选房源,与租赁房管理机构签订《意向书》;凭《意向书》到“大学生服务专窗”一次性提交落户与租赁房申请,由综合窗口将资料分发公安、房管部门,公安部门凭《意向书》办理落户,并将落户信息发送房管部门,房管部门完成资格审核,大学生与租赁房管理机构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后续由房管部门按季发放租房补贴。通过流程再造,办理时限从原来最长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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